|
出國旅遊,遇到問題時是相當麻煩的,若有海外緊急救援協助將會為您解決許多麻煩。 而獲得海外緊急救援的管道一種是保險公司壽險保單中附加,另外一種是出國前向保險公司購買旅遊平安險,雖然信用卡也提供海外緊急救援服務,但大多以提供諮詢服務為主,若需實際的行動援助,還是以保險附帶的海外緊急救援較為實用。
護照、簽證遺失:
1.馬上到就近的警察單位報案,以取得報案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。
2.
聯絡當地的我國駐外單位,送交遺失報告書,申請再補發(護照號碼、發照地點、發照時間、照片兩張)。
旅行支票、信用卡遺失:
1.馬上到就近的警察單位報案,以取得報案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。
2.
聯絡信用卡發卡公司
旅行支票:告知銀行使用之旅行支票號碼,申辦掛失止付、補發的手續;
信用卡:通知信用卡公司,辦理掛失取消卡片的手續。
機票遺失:
1.到就近的警察單位報案,以取得報案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。
2.
至原航空公司辦理再購機票、請求退款之手續(機票號碼、班機預定日期、班機號碼)。
3.
至原定妥機位之航空公司辦理再購機票替代,以便回國後請求退款之手續。
飛機延遲:
至航空公司櫃檯進行交涉,請代為安排搭乘其他家航空公司(免費), 若需住宿時,交涉安排投宿旅館(免費)。
隨身行李遺失:
1.馬上到就近的警察單位報案,以取得報案證明,並請於尋獲時通知。
2.
若有緊急請領理賠的需要,請聯絡保險公司 。
行李失竊:
1.請該航空公司負責行李的人員再確認,經查詢後仍然沒有,則須填寫遺失行李表格。
2.
可先行購買換洗衣褲,憑發票向航空公司理賠。
3.
若回國時還未找到行李,可向航空公司申請賠償 。
行李遺失、失物服務:
失物招領處,設於出境大廳地下室南側,海關行李處理課對面。
重病受傷:
1.
與投宿之飯店聯絡,請求派遣醫生、安排計程車或救護車、聯絡保險公司。
2.
需要緊急救援時,先告知病情,視狀況移送回台灣或通知台灣的家屬前來,其他如理賠金求償之證明書也須辦理。
3.
若需住院治療,向醫師出示病情檢查表,聯絡保險公司請求理賠。
|